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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2〕30號),現(xiàn)就廣東省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及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稱評審
(一)受理范圍。省直屬駐穗機關、事業(yè)單位(含高等學校)下屬的在穗公辦中小學、公辦幼兒園,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術中心從事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或教研、電化教育工作,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在崗且聘用在相應職稱層級的人員。
(二)申報評審條件。按照《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guī)〔2022〕30號)要求進行綜合評價。現(xiàn)專業(yè)技術資格任職時間自首次起聘時間累計計算,申報人學歷、資歷、業(yè)績等計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推薦評審程序。
1.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粵人社規(guī)〔2022〕30號)規(guī)定的程序,在相應教師崗位的空缺數(shù)內(nèi),向評委會推薦符合條件的申報人選。
2.評委會依據(jù)《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評審實施辦法及配套規(guī)定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0〕33號),及時做好評審結果評后公示和告知工作。
(四)職稱申報有關事項的說明。
1.申報人員須客觀、如實填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凡有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不受理評審,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無單位核實蓋章確認真實性的佐證材料,以及無相應佐證材料的資格、經(jīng)歷(資歷)、業(yè)績、論文、課題和評價意見等均視為無效材料(申報人提交材料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2.申報者須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http://www.gdhrss.gov.cn/gdweb/)進行網(wǎng)絡申報,網(wǎng)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日。
3.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評前公示制度。申報人的申報材料應在本單位內(nèi)顯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所在單位應如實填報《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申報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連同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逐級上報。
公示期間凡經(jīng)查實存在弄虛作假和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先行報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結果應及時報送評委會日常工作部門。
4.申報人要按照“在職在崗”要求,申報相應的系列和專業(yè)。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轉換后要申報現(xiàn)崗位職稱的,應在現(xiàn)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并提交反映現(xiàn)崗位的工作業(yè)績,同時把原崗位職稱的評審表作為申報現(xiàn)崗位職稱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用原崗位的業(yè)績申報現(xiàn)崗位的職稱。
5.申報人提交材料時,須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jīng)歷相同的連續(xù)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相關在職在崗材料。
6.申報人說課講(評)課考核,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或主管單位組織。對申報高級教師的人員,評委會將在專業(yè)(學科)組評審時組織面試答辯,答辯具體要求另文通知,答辯結果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二、初次職稱考核認定
(一)認定范圍及認定層級。省直屬駐穗機關、事業(yè)單位(含高等學校)下屬的在穗公辦中小學、公辦幼兒園,以及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技術中心從事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或教研、電化教育工作的具備國家承認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yè)生。認定層級包括:中小學一級教師、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下職稱。
(二)認定條件。根據(jù)《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粵人社規(guī)〔2022〕30號)進行綜合評價。按照《關于印發(fā)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評審實施辦法及配套規(guī)定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0〕33號)、《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2〕30號)有關政策執(zhí)行。
(三)認定程序。
1.申報人向所在單位提出初次職稱考核認定申請,提交符合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并通過網(wǎng)絡在職稱管理系統(tǒng)進行申報。認定所使用的表格可通過職稱管理系統(tǒng)下載或生成。
2.所在單位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認真審核并考核評議;對考核評議通過人員,應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所在單位按照管理權限,將評議通過且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材料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4.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復核確認后將申報材料提交職稱評審委員會認定。
5.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認定通過人員進行評后公示,并通知其所在單位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認定通過人員,由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報送省人社廳確認。經(jīng)省人社廳確認后,認定通過人員登錄職稱管理系統(tǒng)自行下載打印紙質(zhì)證書。公示有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diào)整職稱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35號)執(zhí)行,即申報評審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每人720元(含答辯費140元),申報評審中小學一級教師職稱每人450元,申報評審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下職稱每人280元。各單位報送推薦申報材料后,由廣東省教育研究院辦公室財務按照各單位推薦參加評審人數(shù)開具銀行繳費通知單,由各單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或電子支付形式交付評審費,繳費后請立即以“單位名稱+2022年教師職稱評審費用支付憑證”形式命名將支付憑證掃描件發(fā)送至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師職稱評審日常工作部門電子郵箱。匯款、轉賬切勿以個人名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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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北大核心,CSSCI,AMI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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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0169-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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