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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自實施第三次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行動以來,湖南和海南兩省積極開展種質資源普查工作,相繼出臺了促進現代種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育種創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在總結兩省基本做法的基礎上,分析了目前兩省種業發展面臨的挑戰,從強化頂層設計、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建立健全現代種業創新體系、提高商業化育種能力、完善落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和提升種業發展支撐保障水平這 6 個方面提出了發展對策,為我國種質資源保護及育種創新發展提供參考。
關鍵詞 種質資源;育種;創新;對策
湖南和海南省種質資源基本情況湖南省在雜交水稻、雜交油菜、雜交辣椒等農作物育種研發及技術推廣方面有良好的工作積累和基礎。海南農作物南繁種業基地作為服務全國的“南繁硅谷”,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氣候資源優勢,同時還有自由貿易港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開放政策的優勢。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南、海南兩省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種業發展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工作,深入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不斷夯實育種創新和供種保障的基礎支撐,現代種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
1.1 種質資源普查進展順利
2015 年開始實施第三次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行動。2021 年湖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湖南省農業種質資源普查總體方案》以及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農業微生物普查實施方案,分類成立 5 個普查工作辦公室和專家組,先后舉辦農作物、畜禽、水產養殖、農業微生物資源普查培訓,全省農作物種質資源補充征集任務已基本完成。
海南省已經完成全國第三次農作物種質資源普查工作目標任務,截至目前,全省收集各類古老、珍稀、特有、名優的作物地方品種和野生近緣植物種質資源共計 1133 份。其中,普查征集 479 份、搶救性收集654 份;開展各類農作物種質資源鑒定評價 1120 份,編目繁種 1026 份,入相關種質資源庫(圃)930 份[1]。
1.2 種質資源保護體系逐漸完善湖南、海南兩省都編制印發了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發展利用規劃,分別出臺了《湖南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發展規劃 2021-2035》(湘農聯[2020]77 號)、《海南省農作物種質資源圃(庫)管理辦法》,種質資源保護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湖南省認定 66 家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農作物類 27 家、畜禽類 36 家、農業微生物類 3 家[2],已啟動建設國家林木種質資源設施保存庫湖南分庫項目。海南省建有省級種質資源圃(庫)9 個,其中國家級種質資源圃(庫)16 個,累計收集入圃、庫的熱帶作物種質資源 4.7 萬多份[3]。
1.3 育種產業化水平不斷
提高湖南省雜交水稻世界領先,辣椒種業全國領先,油菜種業優勢明顯。全省擁有 40 多家農字號科研院所,擁有國家雜交水稻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水稻國家工程實驗室(長沙)等一批創新平臺,8 個縣列入國家級雜交水稻制種基地縣,6 個縣建有制種產業園,育種產業化水平穩步提升[4]。海南省已起草《國家南繁生物育種專區試驗監管辦法(試行)》(討論稿)(國南繁字[2021]14 號),有序推動生物育種產業化;加快制定“海南省農作物商業化育種實施方案”,推動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省政府已審議通過《海南自由貿易港促進種業發展若干規定》,著力推進海南“南繁硅谷”的高水平建設和高質量發展。
1.4 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得到重視湖南省建立了“省級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庫”和“水稻品種 DNA 指紋圖譜庫”,全面開展品種真實性DNA 分子檢測,為打假護權提供技術支持;持續強化種子市場執法和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建立種子企業、經營門店違法記錄信息庫,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
海南省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農字[2021]488 號]),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種業套牌侵權等違法違規行為,自 2021年起開展為期 3 年的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推進種業高質量發展;組建成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印發《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干規定(修訂)》(瓊府[2020]25 號),自 2020 年 5 月起對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的單位或個人按照 10 萬元/個的標準予以獎勵,鼓勵植物新品種的培育與育種創新。
1.5 國家南繁基地建設穩步推進2015 年 11 月,農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海南省政府聯合印發《國家南繁科研基地(海南)建設規劃(2015-2025 年)》,對南繁基地建設管理作出全面部署[5]。
在三亞、陵水、樂東 3市劃定南繁科研育種保護區 17933.33hm2(26.9 萬畝),其中核心區 3533.33hm2(5.3 萬畝),目前保護區已全部納入永久基本農田予以保護,實行用途管制[6]。建設完成南繁高標準農田 14666.67hm2(22 萬畝),實施南繁重大水利工程,陵水片區南繁水利一期項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樂亞片區水利工程完成70%以上,基礎條件明顯改善[7]。初步形成涵蓋部(委)、省(區、市)、市(縣)、鄉(鎮)、村 5 級較為完備的國家南繁管理服務體系。
2面臨的挑戰
湖南、海南兩省在加強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和育種創新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確保我國農作物種業自主可控及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需要、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高品質農產品的需求相比,還面臨不小的挑戰。
2.1 種質資源保護力度仍需加大湖南省有 447 個農作物種質資源、8 個農業微生物種質資源面臨流失甚至滅絕的風險[8],核心種質創制數量少,品種同質化問題嚴重。海南省特有地方品種和野生品種喪失現象加劇,種質資源收集保存方式單一,且現有庫(圃)保存容量不足,部分區域尚未建立保護設施,野生資源原生境保護還需加強。湖南省林木種質資源庫、良種基地基礎條件差,海南省林木資源保存分散,資源重復率高,資源共享率低下。由于缺乏穩定經費支持,致使湖南省種質資源鑒定效率不高,全省現有種質資源只有不到 3%開展了深度鑒定評價[9],種質資源優勢未能有效轉化為育種研發優勢。
2.2 種業科研協同攻關能力有待提升湖南省新品種保護、資源鑒定評價、品種試驗、安全評價與示范推廣等基礎支撐平臺不完善,育種基礎研究手段落后,分子育種、基因編輯等前沿關鍵技術研發缺乏平臺和裝備。海南省熱帶作物研究基礎薄弱,相關核心關鍵技術的支撐平臺不夠完善,精準育種理論相對落后。湖南省縣鄉農技人才斷層問題逐步顯現,農業領軍人才不足。
50 歲以上的占 32.4%,35 歲以下的僅占 6.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只有12.1%,中專及以下學歷的占 48.4%[10]。農業方面僅有中國工程院院士 3 人,后續挑大梁、擔重任的優秀中青年領軍人才尚未凸顯[11],由于缺乏原始積累,科研育種的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依舊欠缺,育種創新能力不足。加上農作物育種人才的培養需要長時間的積累,而且科研育種在短時間內也較難出成果,導致一些種業企業科研人才流失嚴重,在雜交水稻等領域持續保持國際領先地位存在較大競爭壓力。
湖南省已聯合省內外種業領域產學研優勢單位成立了岳麓山種業創新中心,入駐海南的南繁育種科研機構也在快速增多,但農作物育種研發及應用推廣的“合力”尚未行成,農作物育種研發的聯合攻關協作機制尚待進一步完善。
2.3 種業科技創新體系不成熟調研發現,兩省育種技術主要依賴傳統技術,效率偏低,育種的預見性差,育種周期長,現代生物育種技術的創新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缺少原創性的種質資源和具有重大育種價值的基因組合,基礎研究相對薄弱,分子設計育種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現有品種難以滿足農業轉型發展的要求;二是種業還未形成種質資源、遺傳育種、品種創制、種子繁育等全產業鏈科技創新鏈條;三是突破性重要基因匱乏。近年來,盡管兩省在科研投入方面很大,但相對缺乏突破性發現。因此,加快品種設計研究和實踐進程,加強上中下游、產學研緊密結合,開展聯合攻關,構建現代種業創新體系迫在眉睫。
2.4 商業化育種體系仍不完善湖南、海南兩省種業企業普遍存在研發投入不足、研發能力不強問題。湖南省的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研發投入 3.46 億元,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為 10%[12],與國際大型種子企業投入差距較大,大部分種子企業不具備原創性育種研發能力。兩省制種生產規模化、機械化、智能化水平較低,制種用工成本高,還有一些制種基地基礎設施配套不健全,亟需提升制種機械化和智能化水平,以有效降低種子生產成本。同時,種植戶普遍對種子(主要是雜交水稻)價格偏高問題反映強烈。另外,各地普遍認為,當前農作物品種“多雜亂”,農民選種難,高產、穩產、優質的農作物品種難以成規模大面積推廣應用。
2.5 實質性派生品種(EDV)制度的落地實施2021 年 12 月 24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修改《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九屆第 34 號)的決定。
兩省的種業科研機構認為,新《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105號)中設立的實質性派生品種(EDV)制度,對激勵育種原始創新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實質性派生品種(EDV)制度的落地實施還面臨著巨大的工作和挑戰,需要從上至下、從點到面的多方位多層級的配合與合作。完善法律規定僅是基礎,種業侵權隱蔽性強,維權和執法難度大,具體執法過程中具有專業性強、技術性強、季節時效性強等特點,需同步強化種業執法專業化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確保法律規定的實施能夠真正落地。
2.6 種業發展支撐保障體系有待加強地方反映,農業農村與林業主管部門在農作物、草種與林木的管理上存在權限和職責不清的現象;現有種業發展支持政策分別出自科技、發改和農業農村等多個部門,專項資金分別安排,存在交叉、分散情況;現有種業科研項目管理制度與新品種培育周期嚴重脫節。種業企業屬于高科技產業,資金投入大,投資回收期長,始終面臨巨大的資金風險及成本壓力,種業企業處于內源融資不足、外源融資困難和保險支持力度有限等困境[12]。
3發展對策
3.1 強化種業發展的頂層設計
3.1.1 加強前瞻性布局和全局性謀劃 充分考慮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種業發展提出的戰略需求,立足現有種業發展特點與育種資源基礎,盡快擬定到 2035 和 2050 年的種業發展規劃,建議以“一高一優一穩”(高效、優質、穩產)為總體目標,分類提出不同農作物種業發展目標,分類施策;依托國家林業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戰略需求,盡快制訂林草育種規劃,特別是要加強對生態草種和優良牧草育種研發的支持力度。
3.1.2 整合現有科研力量資源 充分整合各類種業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和資源,組建協同攻關隊伍,圍繞國家戰略目標進行聯合集中攻關。
3.1.3 引進培育種業科技人才 湖南省要盡快解決雜交水稻等種業科研隊伍后繼乏人問題;海南省要加強立足海南的南繁科研隊伍建設,著力培養一批種業科研年輕人才,盡快提升本地研究隊伍整體實力。
3.1.4 打造國家種業戰略科技力量 國家南繁基地建設已取得階段性成效,有望成為國家種業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撐,應支持在南繁基地部署種業國家實驗室,形成我國的種業創新高地。同時,依照國家實驗核心+基地+網絡的部署,逐步構建“海南(南繁)+兩湖(湖南、湖北)+黃淮海(河南、山東等)+東北(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的農作物育種研發創新協同機制,以促進我國農作物種業的可持續、高水平發展。
3.2 持續開展種質資源收集保護湖南、海南兩省要借助國家種質資源普查時機,對全省農作物種質資源進行全面徹底調查,完整準確摸清家底,并在此基礎上加快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有機銜接的農業種質資源管理保護機制,既要做到應保盡保,又要避免重復建設而造成浪費。
優化種質資源分類分級保護名錄,規范國家、省級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單位確定程序,明確主體范圍,嚴格條件保障,實現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長期化、常態化和系統化。加快開展種質資源精準鑒定,強化高通量表型鑒定、全基因分析等技術應用,推進優異基因發掘和育種材料創制,將種質資源優勢轉化為育種優勢。加快種質資源和種子國際交流及進出口規則規范建設,加快推進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建設,加大優異種質資源引進力度,重點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農林業種質資源引進工作,不斷增加我國種質資源數量。
3.3 建立健全現代種業創新體系圍繞國家種業振興行動方案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強種業基礎研究,加快推進核心種源技術攻關,盡快形成體系化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盡快部署一批林草種業重大科技項目,給予長期穩定支持,加大林草基礎性研究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高育種效率,縮短新品種培育周期。盡快完善現有的國家農業種質資源信息系統,加快建立全國性的農業種質資源管理、研發和共享的大數據平臺,全面整合全國數據,實現農業種質資源標準化、信息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管理,為農業種質資源收集、保護、研究與利用提供支撐,為各類科研主體提供高效的農業種質資源信息和實物共享服務。
圍繞保障主要農作物品種的自主可控,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突破性優良品種。進一步明確政府、科研機構、種業企業的產業定位,政府要保持政策穩定和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科研機構側重于基礎性公益性研究,種業企業充分發揮應用創新的主體地位。優化育種人才在行業內的配置,支持和鼓勵科研院所應用技術人才向企業流動,調整完善相關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完善社保銜接有關政策,加速農業種質資源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
3.4 切實提高商業化育種能力
3.4.1 完善重大優良品種研發與推廣后補助政策 設立政府對種業原創性產品首批次采購制,并通過加大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其他措施鼓勵引導種子企業切實加大研發投入。調研中,有種業企業反映,湖南省按照企業科研投入增量 10%直接對高科技企業進行獎補,政策效果顯著。建議在國家層面借鑒和拓展、完善此政策,建立對種業企業的專項扶持資金,提高扶持精準度和效率,以激發種業企業加大自身研發投入的積極性。
3.4.2 做大做強民族種業企業 培育有核心競爭力的種業企業,支持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做大做強,支持特色優勢企業做專做精。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加快對種業產業鏈上下游兼并重組步伐,逐步引導大多數缺乏自主育種能力的中小企業向種業領域服務商轉型,改變行業低效無序競爭現狀,提升行業集中度和整體競爭力。
3.4.3 提升制種生產效能 繼續推進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加大集中連片農田機耕道、水利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加強制種生產關鍵技術及裝備研發,加快制種生產現代化步伐,逐步降低制種生產成本。
3.4.4 多措并舉大幅降低農戶用種成本 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戰略高度,解決用種者反映的種子售價過高問題,降低農戶用種成本。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認為,有些常規農作物品種的產量和質量都不低于雜交品種,應順應農戶對常規農作物品種的需求,做好常規農作物品種的提純復壯工作。
3.5 加快完善并落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3.5.1 完善與新《種子法》相配套的農業法律規范體系 隨著《種子法》作為上位法律的修改,與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特別是植物新品種相關法律,以免出現不協調、不適用的問題。海南省要對接國際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斷提升新品種權保護力度和保護范圍,為進一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積累經驗。嚴格落實品種審定標準,努力解決“品種數量井噴”和品種同質化問題,推動品種由“多亂雜”向“少專優”轉變。
種子科技論文:紅松種子園的建立方法
3.5.2 推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 加強種子質量監管能力建設,配強配齊基層種子監管隊伍,保障執法經費,加大執法力度,嚴格種業市場法治監管。進一步健全種業監管部門和農業綜合執法部門分工協作機制,完善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線索通報、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加快構建屬地為主、部門協同、區域聯動、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全方位加大對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突出問題的打擊力度,推動知識產權保護與種業高質量發展相適應。強化行刑銜接,依法打擊涉嫌構成犯罪的種業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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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艷飛 1 王繼永 2
級別:北大核心,JST,CSCD,CSSCI,WJCI
ISSN:100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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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咨詢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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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45-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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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0284-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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