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介紹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是廈門大學主辦、教育部主管的高層次的哲學社會科學綜合性學術刊物,2003年底首批入選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名刊工程”,2012年獲國家社科基金學術期刊資助。
《廈門大學學報》的前身為《廈門大學季刊》,創辦于1926年4月。1931年12月,《廈門大學學報》正式創刊,以本校優勢學科和文科科研力量為依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優勢。尤其是近十年來,堅持走“內涵式發展”之路,通過特色欄目的設置來塑造學術個性,打造了《學術前沿》《“一帶一路”研究》等立足理論前沿的系列專欄和《臺灣研究》《南洋研究》等體現本校學術專長的欄目,形成了“立足本地優勢,關注學術前沿”的辦刊特色。目前,這些特色欄目已經成為反映國內相關研究成果的主要窗口,在學術界產生重要影響。
與此同時,本刊確立現代辦刊理念,實行開門辦刊,實行同行專家雙向匿名評審制度,建立公正的審稿、用稿程序,為學術質量的提高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欄目
經濟與管理研究·宏觀經濟、經濟與管理研究·能源經濟、科技與社會研究、臺灣研究、法學研究、政治學研究、戲劇戲曲與影視研究、史學研究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收錄歷史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199219962000200420082011201420172020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199819992000-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4-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20182022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投稿要求
1.作者在收到回執滿3個月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可自行處理,若欲投他刊,應先與本刊聯系。退修稿逾期不回按自動撤稿處理。
2.文章的摘要要反映文章的主要內容及其結論。公式中第一次出現的符號要給出其含義,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腳標的位置高低應有明顯區別,文中圖表須用中文明確標注。來稿要用計算機排版,文稿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要符合國家標準。
3.來稿請另頁附作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學位、工作單位、職稱、研究方向等簡介信息及詳細通信地址、E-mail和電話等聯系方式。
4.同一種參考文獻多次引用,要標為同一序號,文后不得多次著錄;多次引用的文獻在文內序號后用上標括號內分別標出每次引用文句的頁碼,文后著錄不再標識頁碼。
5.文中引用文獻,首次列注時需標明全部出版信息,再次列注時方可簡化。注釋按照(作家,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第幾頁)的形式進行標注。
6.摘要(100~200字)和關鍵詞(3~5個):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現本人(文)認為等字樣。多個關鍵詞之間以分號隔開。
7.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8.表格:表格應出現于相應正文段落之后,表應按統計學的制表原則設計,三線橫表力求結構簡潔,數據單位明確。橫、縱標目間應有邏輯上的主謂語關系,主語一般在表的左側,謂語一般在表的右側。
9.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10.本刊對投稿文章享有網絡首發權(包括但不限于以電子版形式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網絡媒體發布)。在本刊行使首發權之前,本刊有權排除包括作者在內的任何第三方發布投稿作品的內容。如作者不同意本刊對作品進行信息網絡傳播,請在文稿中說明。未作說明的,視為默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