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屬于地震災害預防非工程性措施,其目的是通過提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降低地震災害損失的目標。中國是地震災害多發國家之一,在應對地震災害實踐中,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逐步走向有法可依新階段。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了相關法律制度,加大普法力度,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取得明顯成效。本文利用文獻調研和案例分析方法,總結中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法律實踐進展,包括立法現狀、普法成效,并對未來如何實現防震減災知識普及賦能增效進行了展望,提出堅持構建 “五位一體” 工作格局,即堅持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堅持以多元科普產品和科普活動為立足點,堅持以多方式科普平臺為載體,堅持以科普創新人才為支撐,堅持以各類硬件資源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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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震雜志投稿格式參考范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法律實踐進展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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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屬于地震災害預防非工程性措施,加強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目的就是通過提升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降低地震災害損失的目標。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的高低,也是一個國家軟實力的重要體現。在中國,每年 “5・12” 汶川地震紀念日和 “7・28” 唐山地震紀念日都會掀起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高潮,平時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也會引起社會公眾的普遍關注并給予支持。中國是地震災害多發國家,在應對地震災害實踐中,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逐步走向了有法可依新階段。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各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制定了相關法律制度,加大普法力度,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取得明顯成效,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顯著提升。本文利用文獻調研和案例分析方法,總結中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法律實踐進展,并對未來如何實現防震減災知識普及賦能增效進行了展望。

  1 法律制度

  國家高度重視科學知識和應急知識的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對科普工作的國家政策、組織管理、社會責任、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給出了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對防災減災救災領域的應急知識普及提出了要求、作出了規定。防震減災知識作為科學知識和應急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當依法開展宣傳和普及。

  1.1 國家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于 1997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訂,該法修訂前后均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作出了法律規定。

  一是規定了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是各級人民政府的法定責任。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增強公民的防震減災意識,著力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能力。

  二是強調把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納入防震減災規劃。規定了編制防震減災規劃應當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等作出具體安排。

  三是對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責任和義務作出了規定。比如,規定了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開展地震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和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規定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并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地震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特別規定了學校應當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還規定了新聞媒體應當開展地震災害預防和應急、自救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

  四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監督檢查。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的監督檢查。

  以上規定從國家層面確立了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基本法律制度。

  1.2 地方性法規規定

  中國 31 個省級行政區(未含港澳臺,下同)均制定了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從省級層面就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細化了相關法律制度。據統計,31 部省級地方性法規中共計有 63 條 172 款內容,分別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法律責任和義務進行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其中,山東省地方性法規有 5 條,條數最多;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有 11 款,款數最多。此外,河北、山東、青海三省地方性法規還設立專章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提出要求,有 14 個省(區、市)地方性法規規定了一年中的某一周為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周或者某一天為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日。

  2 立法實踐

  除了上述國家法律和省級地方性法規在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方面開展了立法實踐外,政府層面也進行了政府規章立法實踐。政府規章立法可以使法律法規的規定更加具體化,可操作性更強,有利于法律制度的落實。山東省在國內率先開展了《山東省防震減災知識普及辦法》立法,《知識普及辦法》是中國第一部關于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方面的地方立法文件,為其他省(區、市)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立法提供了示范和借鑒。作為一個地方立法案例,詳述如下。

  2.1 立法過程

  為深入貫徹《防震減災法》和《科普法》等法律中有關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規定和要求,山東省自 2012 年就著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地方立法的準備工作。經過三年多的努力,完成了論證、立項、起草、部門會簽、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立法主管部門審查等立法程序。2015 年 5 月 6 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第 55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知識普及辦法》,2015 年 5 月 19 日以第 289 號省政府令予以公布,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2 規章內容

  《知識普及辦法》共六章三十條,分別由總則、內容與形式、社會支持、保障與激勵、法律責任和附則構成,各條款邏輯周密、內容全面、法律規定清晰。

  2.2.1 總則部分

  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立法目的和依據,其立法的目的是為了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增強公民的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防震減災能力;其立法的依據是《防震減災法》《科普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二是適用范圍,該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三是基本概念,對防震減災知識給出了定義。四是工作原則,規定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屬于社會公益事業,應當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支持、全民參與的原則。五是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并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納入防震減災規劃和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地震、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等有關部門應當結合自身職責,做好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六是設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宣傳周,規定每年 5 月 12 日防災減災日所在的周為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宣傳周。

  2.2.2 內容與形式部分

  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普及的內容,包括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地震基本知識,地震安全文化和預防文化,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應急救援等知識,建(構)筑物防震抗震知識,應對地震直接災害知識,預防和應對地震次生災害的知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衛生救護、心理援助技能等相關知識。二是采取的形式,包括舉辦公益性講座、知識競賽、文藝演出、展覽等活動,重點時段舉辦專題活動,開展防震減災知識 “六進” 活動,創作、發行、傳播防震減災知識書刊、電子音像等作品,利用公共場館、科普教育基地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開展普及活動,開展防震避險演練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等。三是示范試點工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示范學校、示范社區、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等活動。

  2.2.3 社會支持部分

  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有關團體的責任,規定科學技術協會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科普工作重要內容,利用現有科普渠道和科普場館、設施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紅十字會等團體可以結合自身優勢,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災害防御協會應當總結、推廣防震減災經驗,編輯出版防震減災科普作品,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二是企業的責任,規定企業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職工安全培訓計劃,普及地震災害緊急處置、應急避險、搶險救援等防震減災知識,開展地震應急演練。三是教育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和公務員培訓機構的責任,規定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技工院校等教育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制定防震減災知識教學計劃,傳授地震科學、應急避險、緊急疏散等防震減災知識,組織師生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演講、競賽和疏散演練等活動;公務員培訓機構應當將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等知識納入公務員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四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責任,規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普及家庭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知識;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普及農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識,引導農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五是各類媒體和文化傳播組織的責任,規定影視制作、發行、放映等單位應當加強防震減災知識題材作品的制作、發行和放映;電視臺、廣播電臺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納入科普欄目,制作、播放防震減災知識公益廣告。六是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責任,規定科技館(站)、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應當結合自身特點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

  2.2.4 保障與激勵部分

  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經費保障,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所需費用列入本單位經費預算。二是人才隊伍保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防震減災知識普及人才隊伍建設;地震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三是場所設施保障,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利用科技館(站)、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旅游景點、公園、學校等社會資源設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場所;利用國有資產興辦或者支持興辦的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場所,其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改作他用。四是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鼓勵、支持單位和個人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理論研究,創作防震減災科普作品,發明和制作防震減災科普展品或者教具,推廣和普及防震減災科技成果;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設立基金或者捐贈財產資助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組建發展防震減災志愿者隊伍,保障志愿者參加活動期間的正常待遇。

  2.2.5 法律責任部分

  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法律責任,對侵占、截留、挪用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活動經費等違法行為規定了處理措施。二是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對以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名義進行損害社會公益的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騙取財物的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三是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場所管理單位的法律責任,對擅自將利用國有資產興辦或者支持興辦的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場所改作他用的行為,規定了處理措施。

  2.3 立法體會與啟示

  一是及時提出立法項目并納入省政府立法規劃。早在 2012 年,山東省地震局就著手推進將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立法規劃。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3-2017 年立法規劃的通知》,《知識普及辦法》順利納入了省政府五年立法規劃。

  二是總結提煉實踐經驗并科學設計法律制度。早在 2003 年,山東省地震局就提出并在全省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等 “六進” 活動。經過多年的堅持,示范效果明顯,得到社會公眾普遍肯定。為了進一步鞏固示范成果,建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長效機制,開展地方立法就成為必然和必需。《知識普及辦法》中的制度設計,主要來自實踐經驗的積累。

  三是進行開放式立法并廣泛征求社會各層面意見。防震減災立法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涉及防震減災工作的多個領域,需要協調的地方很多,因此必須以開放的姿態,廣泛征求社會多方面的意見,爭取多方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突出基層組織的作用并合理賦予相關社會組織的責任和義務。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在于動員基層最廣大的公眾參與,而基層公眾大多都工作、生活在各類基層社會組織中,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無疑需要相關基層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因此,發揮各類基層社會組織的作用非常重要。

  五是體現立法特色和創新并增強規章的可操作性。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立法,尤其在立法體例方面體現了創新,主要表現在:除總則、附則和法律責任三章外,第二章為 “內容與形式”,集中規范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內容和形式;第三章為 “社會支持”,集中規范有關社會組織的責任和義務;第四章為 “保障與激勵”,集中規范保障措施。這樣,使《知識普及辦法》的主體部分思路更加清晰,重點更加突出,也使《知識普及辦法》的內容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從而增強了普法和執法的可操作性。

  3 普法成效

  相關法律制度的確定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公布施行,使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做到了有法可依,營造了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環境,極大地促進了防災減災知識 “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在普法實踐中,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 “六進” 活動是主要形式和載體,重點突出了以下關鍵環節并取得明顯成效。

  3.1 關于進機關

  各級機關既是政府的決策部門,也是政府決策的執行部門,承擔抗震救災應急指揮職能。因此,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更需要掌握防震減災基本知識,以便更好地履行防震減災法定職責。一是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確保發生地震災害時,自身運轉不出現空白。二是按照管理職責和權限,強化風險決策能力,進行科學決策。三是建立社會動員機制,面對地震災害迅速動員社會,做到指揮高效。四是建立聯動機制,做到上下、左右信息暢通。五是健全規章制度,做到地震應急管理有章可循。目前,防震減災知識已基本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各級領導干部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得到極大提高。

  3.2 關于進學校

  學校是青少年集中的場所,青少年也是最脆弱的群體,同時學校又是知識普及教育的地方,學校更有義務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做到地震災害預防 “從娃娃抓起”。一是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使他們從小就牢固樹立預防意識。二是經常性地組織學生開展自救互救模擬演練,鍛煉他們從容應對地震災害的心理狀態。三是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增強學校設施的抗震防災能力,確保學生安全。從 2003 年開始,全國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試點建設,截至目前,已建成 634 所國家級以及 3 千余所省、市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培育了大批輔導員老師,防震減災知識已成為中小學生的基本常識。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在四川汶川 8.0 級特大地震中得到較好的檢驗,據統計,震前四川省在 6 個重災市(州)建設了 92 所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其中 90 所學校在汶川地震中無一人傷亡。

  3.3 關于進社區

  社區是城市的重要組成細胞,是人口集中的地方,每次地震災害都會影響到社區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暴露出脆弱的一面。許多震例表明,地震災害發生后,社區必須快速自我響應,在政府組織起有效的救災前,迅速開展自救互救。因此,在社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具有重要現實意義。一是針對可能的突發地震事件制定社區地震應急預案。二是健全社區地震應急指揮體系,一旦發生災害性地震事件,迅速發揮指揮作用。三是建立志愿者隊伍,常態化開展志愿者救援知識培訓。四是建立有效的動員機制,地震災害發生后,在最短的時間內動員社區居民,投入搶險救災行動。目前,已從創建防震減災示范社區拓展到創建綜合減災社區,社區居民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3.4 關于進企業

  企業是國家的重要經濟命脈,是財富、人員集中的場所,又是地震災害襲擊的主要對象。企業的高風險歷來就伴隨著企業的發展,也是制約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在企業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尤為重要。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理念,“減負等于加正”。二是應急預案要落實到每一個生產環節、每一處生產場所和每一位員工。三是建立次生災害防控措施,切斷災害鏈,防止災害連鎖發生。四是依托科技進步,建立自動響應系統,提高自動響應能力,提高自動響應速度。目前,已經試點開展了防震減災示范企業創建活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與安全生產教育得到緊密結合。

  3.5 關于進農村

  在中國,農村是地震災害應對最薄弱的地區。每當發生地震災害,農村破壞往往更為嚴重。因此,在農村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尤為重要,也更為迫切。一是加強宣傳,使更多農村居民能夠了解到地震災害預防基本的常識和道理,使其逐步樹立預防意識。二是切實加強對農村地震災害預防的投入,增強農村公共設施的抗震設防能力。三是建立農村災害救援機制,確保一旦出現地震災害,能夠迅速開展救援行動。四是建立農村災害恢復機制,災害過后,迅速得以恢復重建,保障農村居民災后基本生產生活。目前,主要依托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安居工程實施,防震減災知識走進廣大農村牧區。

  3.6 關于進家庭

  家庭是組成社會的基本細胞,每家每戶安全是社會安全的標志。防震減災進家庭的目標就是實現人人關心防震減災工作,人人具有防震減災意識,人人具備應急避震知識,人人具有自救互救能力。一旦出現突發災害性地震事件,使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目前,防震減災知識進家庭,已成為科學普及率的重要支撐指標之一。

  4 問題分析

  幾十年來,國家立法機關、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依法推進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實踐,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4.1 立法和執法方面

  一是法律法規規章體系還不夠完善,還缺乏配套的法規規章,尤其是地方性立法做得不夠;二是法律制度有待細化,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三是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有待完善,防震減災知識 “六進” 活動長效機制尚未法制化;四是法律規定一般為倡議性和鼓勵性條款,缺乏強制性規定,使得執法失去更有效的監管手段。

  4.2 普法和服務方面

  一是普法宣傳不夠深入,公眾對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重要性的認識還有待提高;二是防震減災科普產品品種單一,喜聞樂見的科普產品還不夠豐富,也缺乏精品和特色,與公眾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科普活動多元化不夠,服務面窄,受眾少;四是防震減災科普投入不足,科普場館、展室不多,覆蓋面還不廣;五是防震減災科普平臺與新技術融入不夠,融合發展程度有待提升;六是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社會動員不夠,環境營造不充分;七是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和防震減災知識普及人才隊伍有待加強。

  5 展望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地震安全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掌握防震減災知識的需求也越來越迫切。新形勢下,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需要創新管理體制和機制、創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創新載體和平臺,通過依法行政,實現賦能增效,推進高質量發展。今后,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需要堅持構建 “五位一體” 工作格局,即堅持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堅持以多元科普產品和科普活動為立足點,堅持以多方式科普平臺為載體,堅持以科普創新人才為支撐,堅持以各類硬件資源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進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做到久久為功。

  5.1 堅持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

  推進防震減災各項工作所依據的是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防震減災知識普及也是一樣,所遵照的也是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防震減災知識普及不僅要貫徹《防震減災法》的規定,更要貫徹《科普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等上位法的規定。《防震減災法》關于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的規定,是對全國各省(區、市)的統一要求。法律依據充分,法律規定明確,既對各級人民政府提出了要求,也對地震部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提出了要求。在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方面,既需要有法可依,又必須有法必依。因此,既要加大普法和執法力度,保證現行防震減災法律法規規章得到落實,同時,又要細化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做好現行法律的修訂和配套法規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進一步夯實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法律基礎。

  5.2 堅持以多元科普產品和科普活動為立足點

  當前,社會公眾對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需求十分迫切,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創新科普產品和科普活動以滿足社會公眾需求,將多元融合的科普產品和科普活動作為賦能增效的立足點。一方面是創新科普產品,包括喜聞樂見的系列出版物(比如防震減災微科普系列叢書)、宣傳冊(比如文字、圖畫等)、視頻音頻、4D 電影、實物宣傳品等。另一方面是創新科普活動,組織防震減災開放日、研學活動、夏(冬)令營、各種賽事(比如小學生防震減災手抄報大賽、大學生防震減災演講比賽等)、各類實訓、“六進” 活動、文藝演出等。

  5.3 堅持以多方式科普平臺為載體

  隨著科技進步和互聯網技術發展,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在變化,從傳統平面媒體形式,走向融媒體時代。在融媒體時代,科普工作呈現出理念、手段、方式、機制的新變化,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技術應用、教育文化呈現交互推動、融合發展的新態勢。更多的平臺為防震減災知識普及搭建豐富的載體,比如有關科普短視頻在抖音、嗶哩嗶哩等社交媒體平臺上轉發,有關信息在今日頭條、天天資訊、新浪網、學習強國等新媒體平臺轉載等。

  5.4 堅持以科普創新人才為支撐

  防震減災科普人才隊伍在傳播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公眾掌握地震自救互救技能、動員引導公眾有序參與防震減災活動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一方面,把掌握一定的科學技術知識、善于利用科學知識進行創作、熟知社會公眾傳播渠道、能夠策劃并組織科普活動的人員組織起來,建立防震減災科普團隊;另一方面,不斷充實多專業方向的科普創新人才,通過培育一支富有活力的科普工作人才隊伍,支撐防震減災科普工作。

  5.5 堅持以各類硬件資源為保障

  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需要各種硬件資源做保障。通過不斷加大政府財政預算投入,鼓勵建設不同規模的地震科普館,或者依托科技館建設防震減災科普展廳,用于防震減災知識普及。各級教育、科協等部門應當支持學校和青少年素質教育中心統籌各類資源用于防震減災知識普及。

晁洪太;張干;魏瑋;宋金龍;權騰龍;張冬靜;宋昊冉;劉福順;賈震;張慧峰,山東省地震局,20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