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和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是憲法規定的兩項語言政策總原則,具有主體性和多樣性的根本屬性。本文嘗試用 “主體多樣” 語言政策理念,分析中國主體語言政策中語言保護的多樣性,以及多樣性語言保護政策中主體語言的主體性,試圖論證 “主體多樣” 語言保護政策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語言政策。在政策實踐方面,中國成立了一批研究機構,撥出了大筆專項資金,建立了中國語言資源庫和采錄展示平臺,實施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出版了一大批語保工程標志性成果,建立了語言方言博物館。中國語言保護的政策、智慧、方案和經驗已經引起世界同行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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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語言保護旨在搶救記錄瀕危語言,保存語言資源,傳承保護優秀語言文化遺產,維護語言健康,保持語言生態平衡。從世界范圍看,全球化的浪潮洶涌澎湃,英語的使用范圍越來越廣,成為全球唯一的國際通用語言。其他語言,特別是一些使用人口較少的小語言,不斷衰變甚至瀕臨消亡。國際上一些學者預測,到 21 世紀末,世界五六千種語言將會消亡一半左右。近 20 年來,語言瀕危、語言消亡、語言生態、語言人權和語言資源等問題一直是國際語言學者關注的焦點(周慶生 2010)。
在國內,隨著市場經濟、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公民學習和掌握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這對少數民族的發展十分有利。但同時,一些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人口開始變少,有的語言甚至走向瀕危。語言保護(本文簡稱 “語保”)理論研究和實踐活動在中國蓬勃開展。少數民族語言如何發展?國家要不要對此作出反應?國家應采取何種語言政策?面對新時期新問題,國家大力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資源、保護漢語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國家語言新政策完全符合我國國情,已為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 “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等國家大戰略提供了良好的服務,同時還成功翻開了我國語言政策的一個光輝新篇章。
值此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13 周年之際,本文擬從主體性和多樣性(簡稱 “主體多樣”)的視域,簡要總結思考我國語言保護政策問題,以示紀念。
二、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理念、發展和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別是近十幾年(2011-2023)來,黨中央高度重視語言文字工作,曾在黨的兩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和三次全會決議中,部署了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第一次是 2011 年 10 月 18 日在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提出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第二次是 2012 年 11 月 8 日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 “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第三次是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議中提出 “提高民族地區教育質量和水平,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第四次是 2021 年 11 月 11 日在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中提出 “全面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教學”。第五次是 2022 年 10 月 16 日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 “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
(一)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提出
主體多樣語言政策
“主體多樣” 是 “主體性” 和 “多樣性” 的簡稱,主體多樣語言政策是中國語言政策的總原則(周慶生 2000:242–243)。主體性語言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 19 條規定的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這是中國語言政策的主線和方向,貫穿新中國語言文字事業發展的各個階段;多樣性語言政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第 4 條規定的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這是踐行語言平等原則、構建和諧語言生活的重要支撐和保障。主體性和多樣性是中國語言政策的本質屬性,是對近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的統稱和概述。
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
進入新時期,中國 “主體多樣” 語言政策的內涵出現了一些變化。2011 年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的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新時期中國主體性語言政策的新表述;“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是新時期中國多樣性語言政策的新表述,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政策的補充和完善。二者并舉體現了新時代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的新特性。
回顧 2011 年之前半個多世紀的發展,中國主體性語言政策經歷了:推廣普通話→大力推廣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推廣國家通用語言→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的演變過程;中國多樣性語言政策經歷了:使用和發展→使用→使用和發展→科學保護 + 使用和發展的演變過程。
新時期我國語言政策總原則,是早期憲法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這個總原則的延續和發展,是我黨適應新時期社會語言生活新變化,首次在中央全會的決定中對語言文字工作提出的一種新要求和新戰略,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語言文字事業的高度重視和殷切希望,折射出語言文字事業在國家社會主義文化教育建設中的重要地位。
(二)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完善
自 2011 年中共中央《決定》提出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之后,實踐中還有一些問題不大明確,比如多樣性語言政策包括哪些方面?2017 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中,針對 2011 年《決定》提出的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政策,作出了較多的補充(第 10 條):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工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做好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工作。
上引這段第一句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是關于主體性語言政策的表述,該表述跟 2011 年《決定》中的完全相同。上段其他各句都是關于多樣性語言政策的表述,該政策的內涵包括:保護傳承方言文化、保護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和傳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跟 2011 年《決定》中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這一多樣性語言政策相比,2017 年《兩辦意見》擴充了多樣性語言政策的內涵,大大豐富和完善了 2011 年《決定》“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的內容。
(三)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發展趨向
2020 年,在《決定》頒布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政策近 10 周年之際,國家又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在總體要求的指導思想部分,闡述了國家主體多樣語言政策的指導思想:
以推廣普及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重點,加強語言文字法治建設,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構建和諧健康語言生活,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
以上闡述共有六句話。第一句 “以推廣普及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重點” 是主體性語言政策,第二句和第三句 “加強語言文字法治建設,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兼具主體性和多樣性,第四句和第五句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構建和諧健康語言生活” 是多樣性語言政策,第六句 “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化” 兼具主體性和多樣性。
上引政策話語已經不是簡單地將主體性語言政策跟多樣性語言政策并列并舉,而是既有主體性語言政策,也有多樣性語言政策,同時還穿插了主體性和多樣性兼具的語言政策。該《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固然是未來我國語言文字工作的指導思想,但同時也體現了我國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發展趨向。
(四)主體多樣語言保護政策的變化
政策版本升級:從老版到新版
《決定》“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是黨中央對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賦予的新內涵,標志著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實現了從老版向新版的升級或轉型。細言之,主體性語言政策,實現了從《憲法》規定的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向《決定》提出的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轉型;多樣性語言政策,實現了從《憲法》規定的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向《決定》提出的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轉型(周慶生 2013)。簡言之,進入新時期,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的內涵和提法發生了一些變化,中國主體性語言政策的提法是 “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中國多樣性語言政策的提法是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政策流變:從分列分流分管到合列合流統管
近半個多世紀以來,在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流變中,主體性語言政策跟多樣性語言政策,各自獨立,分列分流分管。比如,新中國成立初期,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等主體性語言政策,主要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原稱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制定和發布;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創制和改革等多樣性語言政策,主要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制定和發布。
2011 年中共中央《決定》提出的新時期主體多樣語言政策,結束了此前長期實行的 “主體多樣” 語言政策分列分流分管的老狀態,開創了 “主體多樣” 語言政策合列合流統管的新時代,體現了中國主體多樣語言政策整合性和一體性發展的大趨勢(周慶生 2019)。
三、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自 2011 年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新政策提出以來,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內涵不斷豐富和發展,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話語體系已初步形成。2011 年之后,2015 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決定》、2017 年《國家 “十三五” 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2020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2021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 年)》等文件,均重申了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的政策規定。
2012 年 12 月,教育部、國家語委印發《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簡稱《綱要》),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發布的語言規劃綱要。《綱要》分四章,其中三章都講到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問題,可見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問題在《綱要》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梳理分析 10 多年來的中央政策文件,“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的內涵大致包括 “通論”“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和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 等幾個方面。
(一)通論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與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尊重各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樹立各民族語言文字都是國家寶貴文化資源的觀念,有針對性地采取符合實際的保護措施,充分發揮語言文字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中的重要作用,構建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各民族語言文字是中華語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加強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進一步發揮其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獨特作用。(《國家語言文字事業 “十三五” 發展規劃》)
正確處理各種語言文字關系,營造守法、健康、和諧的社會語言文字環境
正確處理各種語言文字關系。依法妥善處理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漢語方言、繁體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關系及學習使用問題,努力營造守法、健康、和諧的社會語言文字環境。(《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增強全社會的語言資源觀念和語言保護意識
增強全社會的語言資源觀念和語言保護意識。積極開展樹立語言資源觀念和科學保護意識的各項公益性活動。(《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二)“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
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內容
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收集整理漢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民間口頭文化的實態語料和網絡語料,建設大規模、可持續開發的多媒體語言資源庫,開發語言展示系統,編制和完善中國語言地圖集、語言志等基礎性系列成果。推動籌建中國語言文字博物館。(《國家語言文字事業 “十三五” 發展規劃》)
科學記錄和保存各民族語言文字
建設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科學設計,統一規劃,調查收集普通話、漢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的有聲語料,整理保存和深入開發利用,科學保存中國各民族語言實態。(《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科學研究和開發利用各民族語言文字資源
加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研究和資源開發利用。加強語言資源數字化建設,推動語言資源共享,充分挖掘、合理利用語言資源的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建立和完善語言資源庫,探索方言使用和保護的科學途徑,用現代技術手段記錄保存少數民族瀕危語言。(《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保護開發語言資源
保護開發語言資源。大力推進語言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加強民族文字教材管理,提升民族語文教學質量。建設完善國家語言資源數據庫,促進語言資源的開放共享。建設網絡中國語言文字博物館。推進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打造語言文化資源展示平臺等標志性成果。(《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
(三)“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和保護”
加強少數民族瀕危語言的搶救、保護工作
2010 年《國家民委關于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少數民族瀕危語言的搶救、保護工作。研究制定少數民族瀕危語言保護措施,指導實施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保護計劃。運用現代科技手段,調查、收集、研究、整理、保存少數民族瀕危語言資料。”2011 年《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2011-2015 年)》提出:“加強人口較少民族口頭傳承古籍及瀕危語言的搶救和保護工作”。《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提出 “用現代技術手段記錄保存少數民族瀕危語言”。2012 年《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 年)》則提出了 “建設中國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數據庫”。
實施 “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和保護工程”
“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和保護” 已列入國家《少數民族事業 “十二五” 規劃》,定名為 “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搶救與保護工程”。該工程由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管,旨在 “科學保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完成 20 種少數民族瀕危語言的調查工作,出版《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叢書》”,沒有大面積展開。《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還提出 “支持國家民委完成 20 種少數民族瀕危語言的調查工作,出版《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叢書》”。
推進少數民族語言資源保護工程
《“十三五” 促進民族地區和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規劃》提出:“繼續實施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建設國家語言資源服務系統,加大少數民族瀕危語言文字保護力度”“全面系統整理收錄保存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信息資源,搭建共享平臺,開發利用少數民族傳統文化信息資源,推進少數民族語言資源保護工程”。
(四)“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
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加快制定傳統通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基礎規范標準,推進術語規范化,做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國家語言文字事業 “十三五” 發展規劃》)
研制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研制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范標準。加快制訂社會應用和信息化急需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基礎規范標準。做好少數民族語言的術語規范化工作。(《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建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數據庫
建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數據庫。收集梳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發展歷史和文化信息,建設少數民族語言文化資源庫和傳統通用少數民族語言的大規模語料庫。(《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
(五)“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
保護傳承方言文化
自 2011 年黨中央提出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政策后,漢語方言的使用和保護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2012 年《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提出,“探索方言使用和保護的科學途徑”。2017 年《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首次提出 “保護傳承方言文化”。
各民族語言文字是中華語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6 年《國家語言文字事業 “十三五” 發展規劃》提出:“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各民族語言文字是中華語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加強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進一步發揮其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獨特作用。”
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2020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自此,“科學保護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 及 “保護傳承方言文化” 已經成為我國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政策話語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六)“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
2017 年《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提出:“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保護傳承方言文化。開展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工作,加強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經典文獻的保護和傳播,做好少數民族經典文獻和漢族經典文獻互譯出版工作。”
四、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以下簡稱 “語保工程”)是繼 20 世紀 50 年代開展的全國漢語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普查及 20、21 世紀之交開展的中國語言文字使用情況調查以來,我國語言文字領域近 8 年來又一次由政府組織實施,國家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大型語言文化類工程,也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語言資源保護項目。有關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文件規定,本文第三節第二小節已經概說,本節不再贅述。
(一)目的和任務
為了貫徹黨的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 年)》的任務要求,2015 年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啟動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在全國范圍開展以語言資源調查、保存、展示和開發利用等為核心的各項工作。
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旨在收集整理漢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民間口頭文化的實態語料和網絡語料,建設大規模、可持續開發的多媒體語言資源庫,開發語言展示系統,建立當地語言文化資源展示網或體驗館,籌建中國語言文字博物館,編制和完善中國語言地圖集、語言志、瀕危語言和方言志等基礎性系列成果;宣傳語言保護工作,增強全社會的語言資源觀念,提高全社會的語言保護意識(周慶生 2021a:90–91)。
(二)工程實施及重要成果
“語保工程” 一期建設于 2015 年啟動,2019 年完成,歷時 5 年。語言調查覆蓋了全國 31 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計 1700 多個田野調查點,涉及 123 種語言及其方言。其中,少數民族語言調查點 410 個,滿語、赫哲語等一大批瀕危語言得到科學系統的調查保存。
跟 “語保工程” 同步建設的中國語言資源庫和采錄展示平臺,是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 的重要成果,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語言資源庫,可提供在線服務。各類原始調查數據超過 1000 萬條;參與工程建設的高校和科研機構達 350 多家,專家團隊 1000 多個,專業技術人員 4500 多名,語言及方言發音人近 9000 人;一大批青年學者通過參與工程建設得到鍛煉,推動了少數民族語言、漢語方言、語言資源保護研究等學科的發展。
(三)標志性成果
50 冊《中國語言文化典藏》和 30 冊《中國瀕危語言志》是迄今已出版的 “語保工程” 標志性成果。
《中國語言文化典藏》
《中國語言文化典藏》第一輯 20 冊,于 2017 年出版;《中國語言文化典藏》第二輯 30 冊,于 2022 年出版,其中 12 冊聚焦少數民族語言,即《中國語言文化典藏・大理白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和龍朝鮮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互助土族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花垣苗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景洪傣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瀾滄拉祜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龍山土家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隆林仡佬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普格彝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三江侗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西林壯語》《中國語言文化典藏・新源哈薩克語》。
《中國語言文化典藏》聚焦我國的漢語方言文化與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忠實記錄當地房屋建筑、日常用具、服飾、飲食、農工百藝、日常活動、婚育喪葬、節日、說唱表演等 9 大方面的語言風俗,在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利用多媒體、數據庫和網絡技術進行保存和展示。
《中國瀕危語言志》
《中國瀕危語言志》第一輯 30 冊于 2019 年出版,分為瀕危漢語方言志和瀕危少數民族語言志兩大部分,是瀕危漢語方言調查保護和瀕危少數民族語言調查保護的成果。
瀕危漢語方言志已出版 10 冊;瀕危少數民族語言志出版了 20 冊,包括《甘肅東鄉唐汪話》《甘肅肅南西部裕固語》《甘肅文縣白馬語》《貴州六枝仡佬語》《海南三亞回輝語》《黑龍江同江赫哲語》《內蒙古敖魯古雅鄂溫克語》《內蒙古庫倫蒙古語》《四川道孚爾龔語》《四川康定貴瓊語》《四川冕寧多續話》《四川松潘羌語》《西藏察隅達讓語》《西藏察隅格曼語》《西藏察隅松林語》《西藏察隅義都語》《云南蘭坪普米語》《云南蘭坪柔若語》《云南芒市潞西阿昌語》《云南玉溪撒都語》。
五、余論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03 年發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國是其中一個重要締約國。但是,有關語言保護的國際規約、國際宣言,始終未見推出。這正好為中國在世界語言保護領域做出中國式貢獻,帶來了契機。
(一)美西方國家 “先同化,后多樣化” 語言政策成效甚微
美西方國家的語言學家曾經感嘆,美西方許多發達國家,從農業社會轉入工業化社會,歷經一二百年,甚至二三百年,居然沒有留下什么記載文獻,來記錄 “社會轉型中的語言使用變化”。近幾十年來,國內外學者發現,當美西方發達國家語言方言瀕危或消亡現象大量出現之際,想回過頭來再開展整體性大面積語言搶救和保存工作,已經來不及了,其 “語言多樣化” 政策,只能流于形式,實際意義已經不大了。
(二)美國語言立法也無法挽回土著語言的厄運
美國曾有近千種土著語言和方言,但由于長期實行種族滅絕和語言同化政策,美國土著語言正在迅速從地球上消失。美國 1995 年使用的印第安語有 175 種,其中占總數 89% 的 155 種語言即將消亡(周慶生 2021b:81)。1990 年美國頒布《美國土著語言法》(the Native American Languages Act of 1990/1992,NALA),試圖保護土著語言權利,扭轉土著語言厄運,但國際上許多學者認為,這不過是一項 “亡羊補牢之計”,是一項 “安撫策略”,是 “在作秀”。因為當一個國家的土著語言基本上無人使用的時候,才想到要制定一部法律來保護。這種保護看上去很光鮮,但已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三)中國為世界語言保護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和中國經驗
中國還沒有完全實現工業化,大多數語言還具有活力,語言瀕危和語言消亡還沒有大面積發生。在這個時候,中國政府實行 “主體多樣,語言保護” 方略,觀照主體,包容多樣,協調處理 “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與 “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 的關系,成立了一批研究機構,建設了中國語言資源庫和采錄展示平臺,實施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出版了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一大批標志性成果,建立了語言方言博物館。中國語保的招招式式都落在了實處,這說明中國是真心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不是作秀。中國的語言保護成果具有重要的實踐指導意義和開發利用價值。在語保政策、語保實踐和語保成果等方面,中國的智慧、方案和經驗已經引起世界同行的高度關注。
周慶生,江蘇師范大學語言科學與藝術學院,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