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質生產力是創新、質優、先進的生產力形態,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顛覆性技術,與新質生產力存在數字化、創新性、先進性、革命性等諸多內在契合之處。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具有多重路徑,其作為科技創新的新引擎,可以通過革新勞動三要素和優化生產要素配置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當然,人工智能技術也是一把雙刃劍,各種現實問題與潛在風險阻礙其有效賦能新質生產力,只是相關技術弊端可以通過制度優勢得以化解。為充分保障賦能的實現,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健全人工智能倫理規范,保證賦能的人類中心主義;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規,堅持賦能的法治要求;營造培育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的制度環境,確保賦能的人才支撐;強化涉人工智能知識產權保護,增添賦能的利益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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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投稿格式參考范文: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實踐路徑與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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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質生產力是創新起主導作用,擺脫了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生產力發展路徑,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質量特征,符合新發展理念的先進生產力質態。它由技術革命性突破、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產業深度轉型升級而催生,以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對象及其優化組合的躍升為基本內涵,以全要素生產率大幅提升為核心標志,特點是創新,關鍵在質優,本質是先進生產力。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的顛覆性技術,與新質生產力具有很多內在契合之處,可以在諸多層面上賦能新質生產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奠定牢固的基礎。數據顯示,2022 年,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超過 13%,“十四五” 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目標比重超過 17%,截至 2023 年 9 月,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總數已突破 200 萬家。作為新一輪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量,人工智能已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等領域嶄露頭角。2017 年,國務院提出我國人工智能發展的戰略目標,到 2030 年,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及相關產業規模分別超過 1 萬億元和 10 萬億元。

  人工智能已經成為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核心,也是未來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均高度重視人工智能的發展與治理。美國在 2016 年 10 月制定了《國家人工智能研究與發展戰略規劃》,中國在 2017 年 7 月出臺《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歐盟、英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地區和國家都制定了相應的人工智能發展戰略。在人工智能治理層面,歐盟理事會于 2024 年 5 月最終批準了世界首部《人工智能法案》,從法律層面確立了人工智能發展治理的主要原則和規范,我國《人工智能法》也在論證起草階段,世界各國在人工智能治理領域正在不斷加強溝通與合作。在人工智能發展層面的激烈國際競爭與治理層面的廣泛國際合作的大背景下,探討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問題有其緊迫性和現實意義。人工智能作為高科技同樣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 “賦能” 新質生產力,也可能 “負能” 新質生產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因而,需要基于人工智能與新質生產力的內在契合之處,探究賦能的實踐路徑,并根據法與科技的一般原理,借鑒新制度經濟學的相關理論,通過法律制度優勢化解科技弊端,運用法治手段防范和解決人工智能發展過程中帶來的各類現實問題和潛在風險,保障人工智能充分賦能新質生產力。

  一 人工智能與新質生產力的內在契合

  人工智能與新質生產力有諸多內在契合之處。數字化是二者的主要形態,創新是其核心驅動力,先進性是其共同目標,革命性跨越是二者的最終效果。以上契合之處揭示了新質生產力與人工智能在本質上的共通性,也為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實踐起點。

  (一)數字化

  新一輪科技革命與創新推動了新質生產力的發展。這一輪科技革命是以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技術為核心,以數字化為主要表現形式,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模式創新共同驅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的發展,推動產業數字化轉型,為新質生產力的涌現發揮了基礎性和關鍵性的作用。人工智能是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最突出成績,其核心要素是超級算力、先進算法和大數據,在數字化的基礎上實現了對人類智慧的模仿,從數字化邁向了智能化。由此可見,數字化是新質生產力和人工智能的共同底色,也是二者共享的科技基因。新質生產力就是數字生產力,人工智能生于數字化而又超越數字化的特征為其賦能以數字化為主要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鑄就了先天優勢。技術邏輯、社會邏輯與關鍵事件構成了新質生產力形成的動力來源,人工智能以其數字化、智能化優勢,從技術支撐、數據賦能、場景重塑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為新質生產力的發展注入強勁動力。當前,我國數字化轉型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科技管理制度滯后、關鍵核心技術存在短板、數字服務供給狀況脫節等,需要不斷加大數字治理體制機制創新,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優化數字服務供給,筑牢人工智能和新質生產力共同的數字化地基。

  (二)創新性

  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也是中華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稟賦。在創新理論鼻祖熊彼特看來,創新就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即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 “新組合”,包括新產品、新技術、新市場、新來源和新組織五種類型。新質生產力是新技術的集中體現,是科技創新主導的生產力,是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生產力。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可以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從而帶動社會生產力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新質生產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必須堅持創新是第一動力的核心地位。人工智能同樣是一門極具創新性的前沿學科,人工智能全面模仿人類智慧與能力,有別于傳統技術創新主要致力于對人類體力勞動的替代。可以說,人工智能技術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技術創新,其影響遠遠超出科學與技術的范圍,將會對人類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和社會生活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人工智能的內在屬性決定了創新是其核心特征,這一核心特征與新質生產力所體現的創新性高度吻合,人工智能的每一次進步必然伴隨著生產力的躍升,人工智能技術的重大突破同樣會引起生產力的質變,因此,人工智能必將成為引領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核心推動力。

  (三)先進性

  新質生產力的 “質” 主要表現為先進性,相較于傳統生產力,新質生產力實現了 “質” 的跨越,以適應新的發展背景,應對新的發展難題。新質生產力的提出源于經濟發展取得的顯著績效以及對生產力發展規律的深刻認識,同時也導源于我國發展環境的深刻變化及其對生產力發展帶來的新挑戰。在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進入瓶頸期背景下,傳統生產力很難在不進行技術創新與變革的前提下帶動經濟實現新的發展突破。在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沖擊下,傳統生產力的滯后性愈加凸顯,新的生產力形態呼之欲出。這一新形態的生產力需要以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為基礎,以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為關鍵提升方向。總而言之,新質生產力是適應新發展背景的以科技革新為基礎的先進生產力。人工智能是人類新一輪科技革命的代表性成果,也是其最先進的現實形態,將對人類生活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甚至具備變革人類生產方式和思維方式的潛能,成為人類社會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引領者。新質生產力的先進性很大程度上來源于人工智能帶來的技術革新,人工智能助力生產力實現了從傳統到新質的蝶變,新質生產力的發展依賴人工智能技術的充分實踐和運用,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前景廣闊。

  (四)革命性

  新質生產力是在傳統生產力基礎上形成的,是傳統生產力的躍遷與升級。新質生產力是對傳統生產力的革命性突破,這一革命性突破的支撐是一系列新興的科學技術,尤其是人工智能。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超級計算、傳感網、腦科學等新理論新技術的驅動下,人工智能加速發展,呈現出深度學習、跨界融合、人機協同、群智開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國際政治經濟格局等方面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人工智能涉及科學學科、人文學科和規范學科等多學科領域,包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神經生理學、仿生學、材料科學、數學、哲學、倫理學、經濟學、社會學、法學等眾多學科內容,是一門具有廣泛學科交叉性的新興學科,其學科的深度和廣度較傳統學科實現了質的飛躍,是對傳統學科領域的革命性跨越。未來學科的發展趨勢之一是跨學科領域交叉研究,通過交叉融合挖掘學科潛力促進深度發展。人工智能的學科屬性內在契合這一發展趨勢,同時與新質生產力具有不謀而合的一致性。具有革命性特征的人工智能,必將充分賦能新質生產力,保障發展的優質高效。

  二 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實踐路徑

  (一)人工智能是科技創新的新引擎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每一次科技的革新都會帶來生產力的躍升。新一輪科技革命的創新性集中體現在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一系列顛覆性技術,人工智能作為科技創新的典型成果,必將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實現社會生產力的整體躍升。我國經濟發展步入了新常態,需要進一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緊緊抓住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的發展契機,以人工智能作為改革和創新的動力來源,充分發揮人工智能在產品研發、產業升級和服務創新等方面的技術優勢,推動人工智能與三大產業深度融合,培育創新引領、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等方面的新增長點,構建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分享的智能經濟形態。此外,數字基礎設施薄弱、數據要素市場化程度低、數字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對數字經濟發展形成制約,同時也間接限制了人工智能作用的發揮。為保障人工智能最大化賦能經濟發展,亟需加強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形成適應數字經濟和智能社會發展的全新數字基礎設施體系。

  (二)人工智能革新勞動三要素

  英國經濟學家配第在其著作《賦稅論》中提出:“土地為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財富之父和能動要素”。馬克思在其《資本論》中進一步深化勞動相關理論,指出勞動過程的簡單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動或勞動本身、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新質生產力是經濟新常態出現的生產力新質態,由 “高素質” 勞動者、“新質料” 生產資料構成,以科技創新為內核、以高質量發展為旨歸,適應新時代、新經濟、新產業,為高品質生活服務的新型生產力。新質生產力必然伴隨著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的轉變升級,人工智能可以促進這一升級,革新勞動三要素,推動勞動者、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的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新質生產力對勞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勞動者既具有知識快速迭代能力,又能夠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操作現代高端先進設備。人工智能融合了各種先進的科學理論與技術,可以幫助勞動者快速更迭自己的知識體系,同時也能輔助勞動者迅速熟悉各類高精尖技術和設備的應用與操作。與新質生產力相適應的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具有數字化、智能化等特征,既表現為物質形態的高端智能設備、新材料、新能源等,也包含了非物質形態的網絡、數據、算法等新型生產要素。人工智能內在的創新性與智能化會在現實形態與虛擬形態兩方面徹底革新勞動對象與勞動資料,滿足新質生產力對生產資料的創新性與先進性的需求。有了人工智能的賦能,勞動三要素將全面轉型升級,進而促進全要素生產率大幅提升,推動整個社會生產力的進步。

  (三)人工智能優化生產要素配置

  生產要素配置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包括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勞動者素質、減輕社會制度約束等諸多方面,為了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需要不斷優化生產要素現有配置狀態。新質生產力有賴于各類新興生產要素以及新舊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要 “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發展新質生產力尤其需要重視基于科技創新誕生的數據、網絡、人工智能等新興生產要素,這些新興生產要素是新質生產力的根本依歸,人工智能作為新興生產要素的典型代表,正在逐步超越勞動、資本和土地等傳統生產要素,成為助推生產力跨越式發展的全新動力。國務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指出,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產業變革的核心驅動力,將進一步釋放歷次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積蓄的巨大能量,并創造新的強大引擎,重構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經濟活動各環節,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人工智能除了優化各生產要素之間的合理配置之外,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賦能傳統生產要素,促進勞動方式從手工勞動、機器勞動向數字勞動轉變,推動資本、土地、管理等傳統生產要素現代化轉型,為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奠定堅實的生產要素基礎。

  (四)人工智能促進產業深度轉型升級

  歷史上的每一次生產力躍遷都推動了產業變革和產業體系形成,新質生產力整合科技創新資源,通過技術賦能創新驅動產業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發展,進一步促進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迫切需要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創新添航續力。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必然伴隨著傳統產業升級和產業格局重構,人工智能在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助推新興產業發展、推進產業數字化等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人工智能的發展直接催生了一系列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同時促進了傳統產業的數字化轉型,進而重構了整個社會的產業格局,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在人工智能技術賦能的基礎上,新的經濟形態應運而生。數字經濟為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供新動能,構筑數字經濟發展新生態、布局要素市場化配置新機制、構建區域協同發展新格局為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供了新思路。產業深度轉型升級是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促進產業深度轉型升級,需要大力推進人工智能與產業的深度融合,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實踐應用與產業化,促進人工智能深度賦能農業、制造業、服務業等行業領域,引領各類傳統產業的數字化轉型,不斷打造全方位新質生產力。

  三 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制度保障

  新質生產力的顯著特點是創新,既包括技術和業態模式層面的創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層面的創新。技術層面的創新對新質生產力固然不可或缺,制度層面的保障同樣意義重大。在某些情況下,制度設計對于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影響更大。正如科斯定理所指出,當交易成本不為零時,不同的權利界定和分配會產生不同效率的資源配置,只有良好的制度設計才能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進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不僅要從技術層面為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提供強有力的支撐,而且要在制度層面為其保駕護航,二者如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彼此依存、不可偏廢。人工智能技術作為大模型、大數據、大算力的集中體現,可能會出現算法歧視、算法黑箱、數據安全等方面的風險。此外,人工智能在創造就業的同時,也會對部分傳統職業造成巨大沖擊。人工智能還可能會受到資本等力量的控制,由此衍生一系列社會問題,諸如此類的風險與問題會極大降低賦能的效率。為了避免由 “賦能” 變 “負能”,需要完善全方位制度保障,確保技術向善。

  (一)健全人工智能倫理規范,保證賦能的人類中心主義

  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為了讓人類能夠更好地生存與發展。然而,人工智能會帶來一定的倫理風險與問題,人工智能體的擬主體性賦予了人工智能特有的擬倫理角色,人工智能的價值審度與倫理調適的基本路徑應為負責任的創新和主體權利保護。對人工智能提出倫理要求,主要是為了保護現代人類社會共同珍視的價值觀和基本權利,也即人工智能始終要服務于人類的利益,以此保證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人類中心主義立場。目前我國處于世界人工智能研究和發展的第一梯隊,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 2019 年 6 月 17 日發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 —— 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提出了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動指南,強調和諧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隱私、安全可控、共擔責任、開放協作、敏捷治理等八條原則。

  2021 年 9 月 25 日又發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倫理規范》,旨在將倫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提出了增進人類福祉、促進公平公正、保護隱私安全、確保可控可信、強化責任擔當、提升倫理素養等六項基本倫理要求。當前人工智能倫理的規范框架已經大體建立,但是既定倫理規范的可適用性仍然需要接受實踐的檢驗,倫理規范的解釋和適用同樣需要理論和實務界長期探索和努力。總而言之,人工智能的倫理規范建構需要秉持人類中心主義基本理念,遵循以人為本、科技向善的基本原則,滿足安全可控、透明可釋、公平公正、可問責性等基本要求,同時根據科技與社會的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倫理規范內容,有效規避和化解人工智能技術可能帶來的失控性、社會性、侵權性、歧視性、責任性等各類倫理安全風險,確保人工智能對新質生產力和人類社會的正向賦能。

  (二)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規,堅持賦能的法治要求

  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同時會引起一系列的社會問題與法律問題,例如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人工智能致害責任、人工智能生成物保護等,這些問題亟需通過人工智能立法加以解決,堅持賦能的法治要求。所有這些問題中最核心的是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問題,因為人工智能有將人類工具化的可能,以及人工智能迫使我們重新理解理性這一問題,真正值得關注的法律挑戰必須圍繞這兩個問題而展開。目前理論研究對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并未達成一致見解,主要有保守的客體論、激進的主體論和折中的有限主體論三種觀點。目前,自然人之外的法律主體制度設計旨在解決法律責任的承擔問題,人工智能引起的社會與法律問題也基本可以通過財產責任承擔得到解決。故而,一種較為務實的方案是為人工智能建構一種介于人與物之間的新型財產法律主體,使之具有承擔財產法律責任的能力,以此為基礎,人工智能引起的其他社會與法律問題便可迎刃而解。與此同時,要加強人工智能發展與促進層面的立法,制定國家人工智能發展規劃,促進人工智能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深度融合,以法治保障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歐盟在人工智能立法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歐盟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基于歐盟自由、民主、法治等價值觀,旨在防止人工智能技術的異化,根據不同人工智能的風險等級設定相應的監管路徑,同時劃定了人工智能禁止應用的相關情形。總體而言,歐盟法案對于人工智能技術規制秉持一種較為保守的態度,規制的核心在于風險防控,對于技術促進層面的關注不夠。人工智能法的立法要在科技企業編制的 “自由、進步與繁榮” 故事與官僚系統編制的 “安全、穩定與治理” 故事之間尋求恰當的平衡。

  我國目前正在著手起草《人工智能法》,在立法理念上要堅持監管與促進并重,既要防范人工智能技術帶來的各類風險,又不能為科技進步設置過多的制度障礙;在立法原則上要遵循安全可控、透明可釋、公平公正、可問責性等方面的要求,保證人工智能遵循基本的倫理要求;在規范內容方面,規定人工智能研發者、提供者、使用者等相關主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設定人工智能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管理機構的職責權限,明確人工智能發展促進的政策和措施,對人工智能的地位和責任可以根據現實情況和場景進行適度突破性規定。圍繞統一的《人工智能法》,其他具有規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權的國家機關要及時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和解釋規定等配套性法律文件,形成層次分明、結構合理、內容全面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規體系。

  (三)營造培育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的制度環境,確保賦能的人才支撐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已成為共識。而人是推動科技進步的最核心因素,是這一共識的底層邏輯。人才是第一資源,生產力的競爭本質是人才的競爭。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離不開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的支撐,因此需要在政策層面和制度層面營造培育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的社會環境。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賢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人民事業中來。發展新質生產力,人工智能人才是根本依托和關鍵變量,為保證我國處于世界人工智能領域的第一梯隊,亟需構建和完善人工智能人才制度體系,加快培育與引進人工智能復合型高端人才,打造世界人工智能人才高地。具體而言,要營造符合人才培養與發展規律的制度環境,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的人工智能人才培養機制,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健全人才激勵機制,優化人才流動機制,夯實人才保障體系,促進產教研學融合,為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是跨多學科、兼具理論與實踐能力的更高水平人才。要創新傳統人才培養模式,堅持理論與實踐并重、人文與科技兼通的培養理念,探索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教育教學新路徑。人工智能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高校等人才培養機構需要保持同頻共振協同發力。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而言,需要遵循 “通識 + 專業” 式的人才培養理念,以兼具科學素養和人文素養的復合型人才培養目標為出發點,在宏觀層面構建和完善人才培養模式。對高校等人才培養機構而言,需要在教學內容上打破傳統知識分科的壁壘,推進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努力將學生培養成人工智能領域的通才。在教學方式上,不再局限于理論知識的課堂講授,利用校企合作等方式引導學生通過實踐實習主動學習掌握相關知識,促進教學方式從 “以教師講授知識為中心” 轉向 “以學生探索學習為中心”。在學生評價體系上,克服唯成績論的弊端,尊重學生的學習興趣,注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營造包容寬松的學習環境和輿論氛圍。教育是人才的孵化器,符合教育規律的先進教育理念和制度才能孕育人工智能復合型高端創新人才,將人這一關鍵主體要素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四)強化涉人工智能知識產權保護,增添賦能的利益柴薪

  人工智能是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智慧之火,知識產權的制度初衷是保護人類的智慧與創新,可以為智慧的火焰持續添加利益柴薪,為賦能增添強勁的制度動力。人工智能算法具備高度的技術價值和保密屬性,將其納入知識產權客體范疇,綜合運用包括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在內的多樣化制度工具對其進行保護,可以促進相關知識信息的開放與傳播,以及相關技術進步與產業發展。知識產權具有要素資源和法權雙重屬性,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第一要素。知識產權與新質生產力天然契合,是新質生產力無可替代的保障機制。在知識產權的制度賦能與利益加成之下,人工智能技術必將充分釋放內在潛能,全面轉變社會勞動者的思維觀念和行為方式,徹底革新舊有生產關系,深刻影響社會的產業布局,帶動新質生產力的發展和整個社會的全面進步。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來調整和規制人工智能的開發與應用,合理配置資源要素,提高勞動生產效率,促進經濟繁榮發展和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方能最終實現科學技術向善并造福人類的理想目標。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誕生蘊含了生產力發展的巨大潛力,例如 Sora 的推出標志著生成式人工智能能力的重大飛躍,為跨模態內容生成技術(文本生文本、文本生音頻、文本生圖像、文本生視頻)發展提供了動能,這種技術帶來了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生態的新質生產力轉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賦能新質生產力涌現具有多維價值意蘊,是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促進數據交流共享的新介質、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新動力、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新優勢。生成式人工智能對傳統知識產權理論會產生不小沖擊,尤其是在沒有自然人對輸出結果的表達進行控制的情況下由人工智能自動完成的創作,有必要進行知識產權相關理論的重新建構。例如人工智能對作品的 “非作品性使用”、人工智能創造物的地位與歸屬等問題。司法實踐在此方面已經取得一定進展。在北京菲林律師事務所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案中,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認定涉案文章為計算機軟件智能生成,內容不構成作品。在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與上海盈訊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案中,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認為,騰訊機器人所生成作品屬于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文字作品,但權利歸屬于法人。考慮到人工智能可能帶來的其他社會風險,在制度設計上可以更進一步,適度突破知識產權主體制度,讓人工智能自身享有其知識產權財產收益,并以此收益承擔由人工智能因素造成的損失,在分擔技術風險的同時也不會阻礙技術進步。由此可見,良好的人工智能知識產權制度設計,既可以保障人工智能正向賦能新質生產力,也可以反向預防和化解人工智能的 “負能” 效應,以制度之柴燃智能之火,進而促進新質生產力的發展。

  結語

  在數字信息時代,新質生產力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核心推動力,而它來源于科技創新。人工智能是新一代科技革命的核心著力點,新質生產力和人工智能通過科技革命與創新這一中間紐帶緊密結合在一起,這注定了在新質生產力的發展過程中,人工智能必然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只要牢牢把握人工智能與新質生產力的內在契合之處,必然能為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的具體路徑與制度設計求得最優解。在實踐路徑與制度保障之外,人工智能賦能新質生產力仍然有很多可以著力之處。例如,堅持以人為本、弘揚法治精神、優化營商環境、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制度型對外開放、加強基礎理論研究等。這些措施對賦能而言可能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但是對于賦能的持續深入有效進行和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

鄭文革,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20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