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當前,經濟全球化正在經歷深刻調整,并進入重塑國際制度體系的 “再全球化” 發展新階段。從發展歷程來看,作為制度與開放的有機整體,經濟全球化動態發展的關鍵在于開放。經濟全球化既需要與之相適應的 “開放的制度”,也需要與之相適應的 “制度的開放”。制度型開放包括制度的內涵型開放和外延型開放:前者旨在通過破除制度的自我鎖定實現制度有序演進和成員權益動態調整;后者旨在通過推動制度對接構建相互協同的全球制度網絡。在漫長的 “再全球化” 進程中,全球制度將面臨改革與重塑,全球要素和資源將重新配置,全球分工體系將系統性重組,最終實現合理分配全球化收益的新制度均衡,達成以平等為基礎、以開放為導向、以合作為動力、以共享為目標的全球經濟之治。
">時間:
經濟全球化是全球經濟相互依存度持續提升的進程,盡管歷經沖擊,總體仍向前發展,國家間相互依存達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其發展動力來自兩大理論支撐:外在動力是科技進步,如馬克思指出大工業開創世界歷史,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如 5G、人工智能)為全球化提供新動力;內在動力是國際分工的福利效應,資本逐利性推動全球產業鏈分工深化,提升勞動生產率。然而,當前全球化遭遇逆流,美國等大國推行關稅壁壘、“脫鉤斷鏈” 等政策,導致 “慢全球化”“去全球化” 趨勢顯現。這表明全球化動力需通過制度邏輯轉化為現實。探索如何通過制度重構全球化,既有助于理解當前障礙,也關乎全球化如何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
一、經濟全球化與制度型開放的邏輯
(一)經濟全球化與制度的關聯性
從市場邏輯看,經濟效率原則與全球化天然統一,全球化具有逐利性、開放性和競爭性,以開放為前提,企業為追求更高收益推動跨國經營與開放政策環境構建。從國家邏輯看,各國通過制度保障全球化收益:國內層面可能采取保護主義或開放政策,國際層面通過全球或區域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或設置壁壘。制度均衡是全球化可持續的關鍵,即制度需平衡參與者的權力、責任與利益,但國際社會無政府狀態下,制度均衡需通過國家與市場互動的制度演進實現。
(二)經濟全球化與制度的開放性
國際制度普遍適用性提升,源于無政府狀態下維護秩序的需要及戰爭調節利益的高成本,制度競爭成為國際社會重要現象。經濟全球化要求制度具有開放性:一方面需 “開放的制度”,即包容而非排他、促進對外開放的制度,如亞太經合組織的開放區域主義;另一方面需 “制度的開放”,即制度需隨經濟不平衡發展動態演進,避免因僵化阻礙全球化,如世界貿易組織需改革以適應新需求。
(三)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的制度型開放
制度型開放是制度與開放的有機整體,包含兩個維度:
內涵型開放:提升制度自身活力,適應成員結構性變化。例如,全球治理機制功能弱化源于改革滯后,需破除制度自我鎖定(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投票權分配),實現制度演進與權益調整。
外延型開放:推動制度對接,構建協同制度網絡。近年來區域制度涌現,如何處理制度間關系(如《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的兼容)成為全球化走向的關鍵。
二、全球化主體的結構性變化與制度內涵型開放
(一)當今世界國家(地區)及其企業的實力變化
冷戰后,全球經濟力量對比 “南升北降”: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 GDP 占比顯著提升(2022 年按購買力平價計算達發達經濟體 1.4 倍),中國、印度等國經濟總量排名躍升,歐盟、東盟等區域集團影響力增強。企業層面,中國入選世界 500 強企業數量(2023 年 142 家)超越美國(136 家),打破美日主導格局。
(二)霸權之后制度 “鎖定效應” 的限度
國際制度變遷滯后于國家實力變化,霸權國主導的制度(如二戰后美國主導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存在 “鎖定效應”,維護既得利益者權益。然而,制度失衡會損傷新興國家參與動力,引發矛盾(如美國阻撓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改革),甚至催生新制度(如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
(三)制度內涵型開放的問題與方向
現行國際經濟機構的 “元制度” 設計(如美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一票否決權、世界貿易組織 “協商一致” 原則)阻礙改革,導致合法性缺失。制度內涵型開放需破除鎖定,推動制度適應新形勢,如改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分配、提升發展中國家話語權,使制度兼顧全球利益而非服務于少數國家霸權。
三、全球化客體的關聯性增強與制度外延型開放
(一)全球化客體的拓展與關聯性增強
全球化客體從商品貿易向服務、資本、技術等領域縱向拓展,形成 “深度一體化” 趨勢;從區域向全球橫向拓展,如全球服務出口額 2022 年達 7.04 萬億美元,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增至 164 個。各領域聯動性增強,要求制度協同(如貿易、投資、知識產權制度的銜接)。
(二)復雜制度網絡與制度的外延型開放
全球化催生復雜制度網絡,截至 2023 年,世界貿易組織累計收到 595 份區域貿易協定通報,制度間存在平行、重疊、嵌套關系(如《美墨加協定》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的交叉成員)。制度對接可產生協同效應,但封閉性制度(如排他性區域貿易協定)會加劇分裂,需通過開放型制度設計(如《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的包容性規則)促進整合。
(三)制度外延型開放的問題與方向
保護主義導致制度封閉化,如 “近岸外包”“友岸外包” 制造制度壁壘。制度外延型開放需推動跨領域、跨國家的制度對接:一方面整合貿易、投資、環境等領域規則,實現 “深度一體化”;另一方面避免排他性,如中國通過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與多邊制度對接,為制度網絡注入開放性。
四、“再全球化” 與新型全球化的制度邏輯
(一)“再全球化” 與國際制度的重塑
當前全球化局部逆退,2008 年以來全球歧視性政策達 5.17 萬項,遠超自由化政策。“再全球化” 核心是重塑國際制度體系:主導國試圖通過區域協定(如美國推動《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維持規則霸權,新興國家則推動制度改革(如金磚擴員)。這一進程中,全球制度將經歷改革、要素重新配置、分工體系重組,最終實現新制度均衡。
(二)制度型開放與新型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的非均衡性(如全球前 1% 人口掌握 44.5% 財富)源于制度缺陷。新型全球化需通過制度型開放實現公平:
主體層面:制度需平衡國家間及國內利益分配,如通過貿易補償機制改善發展中國家及發達國家低技能群體福利,避免全球化紅利兩極分化。
客體層面:協調領域間利益(如美元特權與美國貿易逆差的平衡),避免單極霸權邏輯。
最終目標是建立以平等、開放、合作、共享為核心的全球經濟之治,通過制度均衡實現包容性增長,使全球化惠及所有參與者。
徐秀軍,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202401